关于第十七批可执行“两票制”电子监管的配送企业名单的公告
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启用“两票制”电子追溯和监管系统的通知》(渝卫办发﹝2017﹞161号)要求,药品配送企业积极推进与“两票制”电子追溯和监管系统对接,在此前公告执行 “两票制”电子监管的基础上,新增11家配送企业符合 “两票制”电子监管执行条件,现将新增可执行“两票制”电子监管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予以公告(附后)。
实行电子监管的具体药品和批次,医疗机构可不再向该药品配送企业索要该药品第二票之前环节的纸质票据。
附件:达到执行“两票制”电子监管药品配送企业
序号 |
企业名单 |
1 |
重庆金泽汇医药有限公司 |
2 |
重庆市旭朝晖医药有限公司 |
3 |
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 |
4 |
重庆桐君阁济仁医药有限公司 |
5 |
重庆新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6 |
重庆翔鸿医药有限公司 |
7 |
重庆三康医药有限公司 |
8 |
国药控股秀山县医药有限公司 |
9 |
重庆九州通维尔康医药有限公司 |
10 |
重庆桐君阁博瀚医药有限公司 |
11 |
重庆医药和平医药批发有限公司酉阳分公司 |
2019年最新白菜免费彩金
2019年8月26日